突厥在伦敦(一)英语与汉语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12-30 05:51:02

在国内的时候几乎没断过听BBC与VOA的英语新闻节目,虽然不能说全听懂,但八九成是没什么问题的,因此在出国前对自己的英语听力颇为自信。   刚到英国的时候,从希思罗机场出来坐地铁到51号兵站,地铁上每逢到站司机都会说几句话,我其实猜都猜到他说的是什么,只是竖着耳朵仔细听了好久,就是逮不住一个词,当时一种莫名的恐慌与疑问就涌上心头:我学了那么多年的那门外语是英语吗?   接下来便是天天坐地铁去学校,开始的时候,坐在地铁上就象克格勃特工一样竖起耳朵听旁边英国人聊天,有时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心想堂堂正正的炎黄子孙,在异国他乡滋长这种包打听隔墙耳的不良习性实在是丢中国人的脸,即便如此,使尽了吃奶的智力,也实在是捕捉不到几个词,长此以往地几周后,自已都觉得很泄气,只恨自己在国内看美国大片时为什么只盯字幕,不练听力,将在国内就应该做好的功课留到国外来做,实在是事倍功半。   如此自我烦恼了一段时间后,终于有一天我悟到了真谛,其实这根本不应该怪我,只怪英国人能说标准英语的人少之又少,或者是怪小学英语老师在教音标的时候没有将方言的发音也一并教授。因此归根结底并不是我的听力有问题,而是他们说的英语不标准而已。在伦敦吐不出几个英国单词的人大有所在,想想咱那口标准的牛津音,不要说比那些黑非洲学生,还有来自咱们东邻的小日本,就是比很多英国人都标准。说穿了做人最重要的是心理健康,只要自己将心态摆平了,那还有什么值得烦恼的!   后来熟悉的中国人多了,每每聊天谈到英语时,我才发现几乎所有的同胞或多或少都有相近的感觉,一位哥们还论证说中国人吃中国饭,因此舌头发育的外形不完全适合说英语,瞧瞧咱中国人多聪明,究竟有五千年文明的遗传,对这么简单现象后面复杂的原因研究得多么透彻!这结论多么富有哲理,就象是道出了我的心里话,从此这事就被我作为精典范例解释什么是文化认同感。   感觉归感觉,现实归现实,听不懂还是听不懂,说来也惭愧,自从来英国后,用得最多的两个词是pardon与s orry,两个词基本上是交错地使用,第一次听不懂‘pardon’,别人重述后还听不懂就用‘sorry’,第三次则回头用‘pardon’,如是往复,直弄得鬼子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了。   偶然也会有难堪的时候,有时当老外将一件事说了两三遍后,虽然还没有听懂,但时间紧,急于脱身,于是点头表示懂了,还详作深沉状地发出一声感概:oh, I see! 偏偏有的英国人没教养,不懂中华文化的人情世故,还要用狐疑的目光盯着我问:你真的听明白了?弄得我好不狼狈!   一眨眼已经在伦敦呆了几年了,假如说英语一点没进步,那似乎是虚伪了,但俗话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咱现在胡子还没有一把,当然还有很多东西要学。只是从自身的体会中得出一个结论:虽然不排除有天才,但在国外呆了一年半载回国后自吹自擂说自己对一门外语能够熟练把握流利对话的十有八九都是些银样蜡枪头!   (二)   在国内听BBC广播,整体来说比美国英语语音偏低,但吐字基本上还算清楚,当时觉得少点鼻音,多点喉音也就算是英国英语了。   来到英国才发现,英国人的口音也很杂,能用BBC标准发音的在伦敦逮住十个英国人也不一定有一个,英格兰南部还好些,到了中部,就带很浓的口音了,到了苏格兰,当地人说的英语,一百个词也抓不住两个,据说就是地道的英格兰人听起来也吃力,这大概是英国式的‘煲东瓜’了。   我有几个同学从美国来伦敦玩,他们几乎异口同声地说英国英语好听,古典别致,很有些品味的,不似美国英语一样粗俗,当时我几乎要跳起来反驳,虽然我搞不清楚什么是古典什么是现代,但美国英语比英国英语轻易听懂,就凭这一点美国英语就比英国英语更可爱。   打电话给纽约的一个朋友聊天,她说在纽约有一个富人区,那里的人说的都是英国英语,以显示他们的家庭有贵族血统,有历史。我实在是想像不出为什么说一口英国英语就代表有历史有文化,想想香港的大亨们花钱在学校里买个名誉博士,也不会有谁认为他们真的是学富五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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